都怼“和稀泥式执法”,先要搞清楚警察的正义感为什么消失了?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和稀泥 和泥 都怼“和稀泥式执法”,先要搞清楚警察的正义感为什么消失了?

都怼“和稀泥式执法”,先要搞清楚警察的正义感为什么消失了?

2024-01-11 14: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此次井盖被哄抢事件的另外一个爆点是什么?派出所答复:此事不够立案 。

作为群众的普世价值观认为:我这么多东西都被抢了,怎么还不是案子?而且更为打脸的是,派出所刚答复了“不够立案”,舆情一发酵,官宣立马答复“已立案侦查”了。

大家都在说这里的派出所在“和稀泥”,不管他们是不是真的在“和稀泥”,但作为一名在基层待了20年的老民警来说,我确实知道他们为什么想要“和稀泥”。

不知道大家在新闻报道中是否看到了一个细节——“井盖被附近村民抢光”。农村派出所待过的,“村民”并不是淳朴的村民,当然,淳朴的村民也不会去聚众哄抢井盖。农村抓过人,但是大家知道结果吗?在亲戚连亲戚的村子里,四名警察不仅没有将抓的人带出村子,反而被十几名嫌犯的亲戚堵在村子里堵了一夜,直到次日早晨才被自称“昨晚喝多了”的村书记“解救”了出去。

33吨井盖被哄抢,这几乎是全村村民参与吧,就凭你派出所这几个老弱病残也想进村抓全村的人?所以,这全村参与的“法不责众”和派出所的警力不足,足以吓怕了一个小小的派出所。

更何况,还有这些:

1、敢抓人吗?深夜入村强制传唤嫌疑人过程中警察被打伤,最终判“妨害公务”的村民无罪。

2、敢留人吗?传唤回派出所的嫌疑人在办案区内自残致死,11名警务人员被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这个派出所“和稀泥”的原因有可能就是以上所说的这几个方面的执法困难所造成的,但是,六哥也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警察,这些现实存在的困难不能成为抹杀我们心中正义的理由!

又想主持正义,又确实困难太多“力不从心”怎么办?或者说,这个派出所,你知道你自己错在哪里了吗?

不请示!不汇报!自作主张!或者说“没有证据证明”你汇报过、请示过,“没有证据证明”你有一颗主持正义的心!

面对群众的报案,不要擅自答复。你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有“决定立案的权力”吗?把笔录做完,把证据收集完,呈报分局法制部门,够立案的,通过电子邮箱书面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成立专案组以分局的层面调集警力抓捕众多嫌疑人;不够立案的,要求法制部门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用文书和当事人“交谈”!

刚才说的哄抢井盖的事,派出所是提前怕了“法不责众”,咱们再说说“偷西瓜获赔300元”的事,派出所又在提前怕什么?

这件事也是最近群众极为反感的一件事,去偷别人的西瓜,逃跑时被瓜农发现并将其拉扯倒地,摔坏了电动车擦伤了膝盖,报警后民警去调解,反而让瓜农赔偿了对方300元钱。

很多人都在疑问,出警民警为何要“和稀泥”的处理此事?在一线出警这么多年,或许处理事情的民警是“一怕二放弃”。

民警“一怕”了什么?法不责闹、谁弱谁有理!

瓜农损失的是二十几块钱的瓜,而偷瓜的损坏的是电动车及肉体(当然更坏的是他的心),血乎淋拉的偷瓜人及损坏价值较大的电动车,足以让现场“扮弱”的偷瓜人狡辩:“我不知道这瓜不能‘拿’,再说了,我拿了,你好好给我说就可以了,我给你钱也行,干嘛要把我车子摔坏,把我人摔坏啊?至于吗?”法不责闹、谁弱谁有理再加上“满意率百分之百”,出警民警必然会让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派出所民警绝不会参与任何意见),让他们自己看着办,或许老实的瓜农就这样自认倒霉的赔了偷瓜人300块钱。

民警“二放弃”了什么?一、面对目前的执法环境,佛系的放弃了心中的正义。二、面对警情回访满意率,认怂的放弃了对错是非的倔强。

那么当坚持正义再次与执法满意率“撞车”时,想不“和稀泥”的保持心中那份倔强时,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请大家注意这一点,法律规定“盗窃”处5日以上拘留,可没规定盗窃多大价值的物品才够拘留,所以,只要有盗窃的行为,无论价值大小都要被拘留!所以,本次事件中,偷瓜的人即使被摔成个“血葫芦”,对不起,你偷瓜和挨摔是两回事!

偷瓜的人既然要被拘留,肯定要矫情自己被摔伤的问题和自己电动车被摔坏的问题,并以此为谈判的筹码妄图折抵自己的错误。瓜农拉住偷瓜人的车,目的是防止他带走偷的西瓜,并非故意对偷瓜人进行殴打和伤害,所以,瓜农没有对偷瓜人“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但是确实又在客观上造成了偷瓜人的损失,怎么办?

民警可以笑嘻嘻的答复偷瓜人:“好哒,你的损失我们都记录在案并录像取证了,我们也核实了瓜农的身份信息,他对你人身及车辆造成的损害属于‘非故意’,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但因此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你可以自行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会配合你给法院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及出警录像。但是,现在,你因涉嫌盗窃我们依法对你进行口头传唤,请跟我们走一趟。”

不知这种处理方式,大家是不是认可?

记得前几年,接到报警,一名女子被一名尾随的男子跟踪至楼道后摸了几把屁股猥亵,女子当即打了色狼一记耳光。

在整个案件的处理中,通过各种办法审开了色狼,他供述了自己尾随女子并进入楼道后摸其屁股猥亵的事实,但在处理过程中,色狼一直咬着不放的是:自己要被拘留没关系,但女子打了他一巴掌,警察也要拘留对方。

哎,真不要脸啊!当一部法律进入“程序正义”后就是这样,我们都看着欠揍的事,却要必须给他一个毫无把柄的答复,稍有不慎,被侵害女子的一时冲动会被法律“无情”掉。

不能按照群众的普世价值观说“你活该挨揍”,只能眼皮都没抬法言法语的对嫌疑人说:“好啊,只要你能提供女子打你的证据我就处理她,反正我调查的是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有人打你。”嫌疑人指着自己的脸说:“我脸红这不是证据吗?”六哥抬了抬眼,说:“红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再说了,就算你脸红,你怎么证明是被打的,又怎么证明是被这个女孩打的?”色狼听后咬着后槽牙说:“你们办案水平真高啊!”答曰:“谢谢!”

现在的社会,法治真的进步了,进步到了违法的嫌疑人一个个都腰杆子挺直的像自己做了多光荣的事一样,而我们一线警察手脚被束缚的却拿他们毫无办法,就像香港的黄尸与警察的对抗一样。其实,就是一句话:笑脸给多了,惯得都是病!

现在的执法环境,对一线民警苛刻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所以,面对这种基层孤立无援的执法困境,明哲保身的民警都学会了佛系,学会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我们是警察,我们和违法犯罪是天然的仇敌,任何执法困境都不应该抹杀了我们心中的正义!

确实,现在主持正义很难,要灵活机动、要法言法语,一切简单的事都变得复杂了,稍有不慎我们还会“死”在嫌疑人前面。但再难,我们也要分清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应该如何“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来源:六品锦衣卫

主编:霍丽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